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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曹操辩诬

2013/11/13 15:41:30 点击数: 【字体: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正月,官渡之战前夕,袁绍命幕僚陈琳致书盟友豫州牧刘备,约请他及时作出策应。陈琳便写下了一篇《檄州郡文》(《文选》卷44作《为袁绍檄豫州》)。有关曹操掘墓并设盗墓专官“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之语,就出自陈琳的这篇檄文。

    陈琳的这篇檄文内容多不属实。以下略作分析。

    1. 檄文所云曹操盗墓及专设盗墓官之事,并无旁证。

    在现存的史料中,最早记载曹操“盗墓”的,是《文选》卷44注引的《曹瞒传》,其云:“曹操破梁孝王棺,收金宝。”《曹瞒传》为孙吴人撰写,著者姓名无可稽考,原书也已散佚,只有《三国志注》、《文选注》及《太平御览》等书保留了少量的佚文。而这条记载,当来自陈琳的这篇檄文。

    最早记录陈琳这篇檄文的,并非成书于西晋时期的《三国志》,而是南朝宋代史家裴松之在《三国志·袁绍传》注中所援引的《魏氏春秋》。稍后,范晔的《后汉书·袁绍传》以及梁代萧统编《文选》都收录了这篇檄文。三书所记,文辞各有小异,而大意略同。

    南朝梁代沈约《宋书·前废帝纪》记载:“(帝)以魏武帝有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乃置此二官。以建安王休仁、山阳王休佑领之。”《南史·宋前废帝纪》中的这几句话则照抄《宋书》。至此,曹操之专设“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二官,遂成“铁案”。

    陈寿在撰著《三国志》时不会不知陈琳的这篇檄文,但他并未选录。他在撰著《三国志》时,对“前朝”曹操这个十分敏感的人物,极力曲笔以避祸,如《武帝纪》记曹腾“养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审其生出本末”,曹操的父亲竟然不知由来!再如记曹操于兴平元年(公元194年)攻拔襄贲,“所过多所残戮”。建安三年十月,曹操“屠彭城”。在《武帝纪》文末的“评曰”中仍有“运筹演谋,鞭挞宇内”的贬损之语。对此,清代史家赵翼《廿二史札记》卷6有“《三国志》多回护”专条批评陈寿未能秉笔直书。

    即使以如此的态度撰写《三国志》,陈寿仍然没有选取陈琳的这篇《檄州郡文》。则可知,该文所述之事过于荒诞,实无史料价值可言。

    2. 檄文本不可作史料。

    檄文,本是古代军事声讨、晓谕性的文告,檄文的性质决定了其措辞夸张。《太平御览》卷597引李充《翰林论》说:“檄不切厉则敌心陵,言不夸壮则军容弱。”言辞“切厉”、“夸壮”便是檄文的风格,可知,它的作用在于长我志气,灭敌威风。刘勰在其《文心雕龙·檄移》中认为,檄文应是“使声如冲风所击,气似欃枪所扫”,“使百尺之冲,摧折于咫书;万雉之城,颠坠于一檄”的“壮笔”。

    所以,不能把这种“壮笔”文辞当做信史。

    3.檄文极力丑化曹操的祖父曹腾、父亲曹嵩,有其特殊的用意,它迎合了当时社会“清流”对宦官集团的仇恨心理,并进而达到攻讦曹操的目的。

    东汉后期,宦官和士大夫间的矛盾已不可调和。桓帝延熹九年(公元166年)、灵帝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先后发生了两次“党锢之祸”,宦官集团对以太学生为主体的“清流”进行了全面的清剿。在此后的20年间,宦官势力达到了极盛,中央官署全由宦官担任令、丞,宦官的兄弟亲戚充任刺史、郡守。

    袁绍出身于显贵之家,自其曾祖父袁安以来,四世有五人位居三公,史载袁氏“门生故吏,遍于天下”(《后汉书·袁绍传》)。灵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黄巾大起义爆发以后,东汉政府组建了一支新军以保卫洛阳,在西园设立总指挥部,这就是著名的“西园八校尉”,宦官蹇硕为上军都尉(即总统帅),袁绍为中军校尉(即副总统帅)。灵帝死后,大将军何进杀死蹇硕,不久何进也被杀,袁绍发兵悉诛宦官,死者两千多人。陈琳的这篇檄文旧事重提,刻意指明曹腾的宦官身份,借此激起“友军”以及社会对曹操的“公愤”。

    曹腾、曹嵩父子在当时并无显恶,可知,檄文则意在对曹操进行人身攻击。

    4. 曹操对这篇檄文的态度。

    袁绍败亡以后,陈琳改投曹操帐下。曹操曾专就这篇檄文质问陈琳,《三国志·王粲传附陈琳传》记:“袁氏败,琳归太祖。太祖谓曰:‘卿昔为本初(袁绍字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琳谢罪,太祖爱其才而不咎。”裴松之注引《典略》记:“琳作诸书及檄,草成呈太祖。太祖先苦头风,是日疾发,卧读琳所作,翕然而起曰:‘此愈我病。’数加厚赐。”可知陈琳最擅撰写“壮笔”类的军事文告。曹操对檄文所说发掘梁孝王墓、专设盗墓官之事,索性不屑提及。

    5. 后人对“曹操盗墓”的认识。

    从北宋开始,对曹操的非议和丑化日益增多,洪迈在其《容斋随笔》卷12,咒骂“曹操为汉鬼蜮,君子所不道”。也正是在宋代,学者对于檄文所云曹操“盗墓”之说提出了怀疑。

    清代何焯认为,后世有关“曹操盗墓”的传闻,即是以陈琳的这篇檄文为根据,他说:“此事不知信否。《文选》注(引)《曹瞒传》云:‘曹操破梁孝王棺,收金宝,天子闻之哀泣。’似缘此檄而实之者也。”(《义门读书记》卷26)

    今人张舜徽主编《后汉书辞典》“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条也认为,这两个“官职”是“袁绍攻讦曹操时所云官名”,实无其事。

    由此可知,曹操盗墓、设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皆为荒诞之说,并无佐证,当为陈琳檄文中“切厉”、“夸壮”的不实之辞。□ 栾贵川【原标题:为曹操辩诬】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安阳网 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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