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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韶文化(3)

2013/12/26 16:10:08 点击数: 【字体:

现了大型舌形或心形的石铲,磨制得比较平整光滑。在临汝大张、郑州大河村等遗址,还出土一种大型通体磨光的长条形或带肩石铲,收割谷穗改用磨光的长方形石刀,其中有的还带穿孔。这些工具都比半坡类型的进步,无疑提高了生产效率。

  家畜饲养业并不发达。经过鉴定,肯定是家畜的只有猪和狗两种;羊、马的骨骼有少量发现,难以确定是否为家畜;鸡可能已成为家禽。

  采集和渔猎 采集和渔猎经济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在采集品中,已出土的实物有榛子、栗子、松子和朴树子等果实和水中的螺蛳;其他如植物块根、鸟卵、蜂蜜以及昆虫等,可能也是采集的对象。在当时的聚落附近,水域宽阔,水产丰富,利于捕捞活动。从发现的石网坠、骨鱼钩、鱼叉等工具考察,其捕捞方法主要有网捕、垂钓和投叉3种。其中,有倒刺的脱柄鱼叉,制作最为精巧。半坡类型的彩陶盆内多见鱼纹和网纹,也是当时捕鱼活动的写照。狩猎当是男子从事的活动。半坡出土的猎获物的骨骼,有斑鹿、水鹿、竹鼠、野兔、狸、貉、獾、羚羊和雕等鸟兽。狩猎工具相当多样,角、骨、石制的箭头,有三角形、柳叶形、带翼和圆锥状等10多种不同的形式,磨制得都较锋利;还有石、角制的矛头和投掷用的石球。推测其打猎方法,不外射击、投掷和围捕等几种,基本上是集体进行的。

  制陶 最能代表仰韶文化工艺水平的是制陶术。当时的制陶工艺已相当成熟,选用陶土适宜,塑造器形规整,色泽和火候也掌握较好。但仍处于手制阶段,小型器物用捏塑法,一般都是用泥条盘筑法。稍后,较普遍地采用慢轮修整口沿部分。在表面还施加各种纹饰,用模子拍打或工具刺划,有的是加固器体,有的为了美观装饰。其中装饰作用最强的是彩陶花纹,这是当时最有成就的一种原始艺术。早期以红地黑彩或紫彩为多,中期盛行先加白衣或红衣为地,再绘黑色、棕色或红色的彩纹,有些黑彩还加镶白边,十分美观。经化学分析,红色颜料是用赭石,黑色是用含铁较高的红土,白色是瓷土。所用的颜料、磨砚和磨锤,在半坡、姜寨和北首岭的居址、墓葬中都有发现。绘制可能使用类似“毛笔”一类的较软的工具。

        仰韶文化的聚落中,有专门烧陶的窑场。目前已发现的各时期的陶窑约近百座,构造分横穴窑和竖穴窑两类,以前者为最常见。横穴窑是较原始的一种陶窑,由火膛、火道、窑箅和窑室4部分组成,其特点是火膛、火道与窑室作横向排列,窑室在火膛后方并略倾斜向上,两者通过2条或2条以上的火道相连,窑室底部为窑箅,上有箅孔(火眼),火苗经过火道、火眼进入窑室。横穴窑还可依其火道和箅孔的长短、形状,而细分为4种形式。至于竖穴窑,主要特点是火膛位于窑室的下部,两者基本相垂直。如在偃师汤泉沟所见的一座典型竖穴窑,火膛中还立土柱以支撑上部有7个火眼的窑箅。

  其他原始手工艺 除制陶业外,其他工艺制作还有制革、纺织、编织、制石和制骨等。大量打制的石、陶刮削器和陶锉,大概是刮削木器和鞣制皮革的工具。纺织、编织工艺比较发达,在遗物上见有布纹、绳纹、篮纹和席纹,工具则有纺轮、骨针和骨锥等。编织的方法有3种:一种是斜纹编织法;一种是缠结编织法,用纬条缠绕经带编织;一种是棋盘格或间格纹的编织法。制造石器采用打制和磨制两种技术。早期打制的多,使用直接打击法,制出的砍砸器和刮削器往往不加修整即行使用,比较粗糙。中期以后,磨制石器占主导地位,先打出初坯然后细磨成器。与磨制相联系,切锯石材和穿孔的技术普遍使用。穿孔主要采用钻穿,但往往先琢出浅窝再施钻,也有的是先磨出凹槽后施钻。制骨与砥磨石器相仿,只是更为细致,如穿透针眼,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先挖磨出一个小槽,再在槽内钻眼。

  墓地与葬俗 仰韶文化的墓葬已发现有2000多座,其中三分之一是埋葬小孩的瓮棺葬。成人墓以半坡和史家类型的居多数。葬俗随着时代的推移而有所变化。

  半坡类型的墓葬 主要有半坡、北首岭和姜寨 3处墓地。基本特点是以单人葬为主,葬式多样,除仰身直肢葬外,尚有二次葬、俯身葬、屈肢葬,个别的实行同性合葬,头向西,一部分墓葬有随葬品。

  半坡墓地位于聚落的北部,共发现174座墓,绝大多数为单人仰身直肢葬,有5座单人二次葬墓和2座同性合葬墓,坑位排列整齐。有随葬品者约占全部墓葬的一半,以陶器为多,少则1件,多则17件,一般4~5件,基本组合是罐、尖底瓶、钵或盆等日常生活用具。小孩瓮棺共73座,成群地或零星地分布在居住区的房屋旁边,以瓮、罐、钵、盆为葬具。在作盖使用的钵或盆的底部都打一个小洞,可能当作小孩灵魂出入的通口,以便常与家人团聚。较特殊的是在居住区的一片瓮棺群中,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以成人之礼挖坑埋葬,并有木板葬具,除陶器外还随葬粟米、玉坠和珠饰等物品,给予了特殊的优厚待遇。北首岭墓地(见北首岭遗址)位于聚落南部,共发现400多座墓。成人主要也是单人仰身直肢葬,还有单人二次葬,2~3人的仰身直肢葬或二次合葬。一座墓的死者无头而以彩陶罐代替头颅,也有的墓虽无人骨但仍有随葬品,又有的骨架上有朱红。姜寨聚落有3个墓地,可能分属不同氏族,分别座落在聚落的东北、东部和东南部。与半坡不同的是,有少数为多人二次葬,许多儿童不用瓮棺而是挖坑埋葬在公共墓地里,还有成人瓮棺葬2座。

  上述半坡类型的葬俗,具有较大的一致性。多种葬式的存在,可能是对不同死因或不同身份成员的处理,或者还为其他各种信念所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几个墓地都发现了“割体葬仪”,被埋葬者的骨骼往往缺少手指、足趾,而在随葬的陶器中或在墓坑填土里却发现零星的指骨,在有的墓内除墓主外还另埋放他人的下肢骨。这类墓仅在半坡墓地就见有12例。关于其用意,从民族学的材料看,有的属于埋葬死者时对死者关切的一种献祭行为,也有的是为限制死者的行动所采取的措施。

  史家类型的墓葬 主要包括史家、元君庙、横阵和姜寨二期的墓地。这一时期葬俗为之一变,除小孩瓮棺葬、一次葬和单人二次葬外,集体二次葬成为主要的葬制。

  史家墓地共43座墓,其中多人二次合葬墓40座。坑位整齐,前后左右成排并列。仅一坑为男性合葬,其余各坑男女老少均有。少者4具,多者51具,一般20~30具骨架,均分层堆放排列。同一墓内,随葬品为死者所共有,多为钵、罐、葫芦瓶等生活用具,少数墓随葬生产工具。元君庙墓地共57座墓,分甲乙两个墓区,可能分属两个氏族。有45座规则地分为 6排。其中集体二次葬墓28座,也有个别的多人一次合葬。在这里发现对老人和幼女厚葬的现象。一个老年男性,单人仰身直肢葬,墓穴周围用砾石砌筑,形若石椁,随葬7件陶器;另一座墓中的幼女,身上佩带有骨珠1147颗。姜寨二期墓地坐落在聚落的中心,共200多座。成人墓180多座,多数属多人二次合葬。每坑收埋骨殖数不等,最多的七八十具。有的放置整齐,有的较凌乱。头向一般朝西。随葬品除集体共有的外,有技术专长者单备生前用物。如84号墓的第7号骨架旁放有石砚、磨棒、水杯及赭石块,死者应是彩陶绘制者。瓮棺葬有40多座,个别的埋葬成人,有一座是母子合葬于瓮棺之中。横阵墓地共发现24座墓,其中较特殊的有3个大集体埋葬坑,分别套掘5、7、3个小坑,每个小坑内埋人骨3~12具,合计92具,均为二次葬为主的多人合葬墓,头向西,男女老幼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中国台湾网 200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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