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按照省、市联动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江苏贯彻实施情况赴南通、苏州、徐州进行专题执法调研。6月15日下午,调研组召开会议,专门听取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出席并讲话。
许仲梓充分肯定了我省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施方面取得的成效,指出在新形势下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首要的一条是切实提高依法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他强调,要进一步开创我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的新局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的重要责任。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重要发展阶段,一定要处理好加强文物、非遗保护和城市开发建设的关系。要健全拓展文化遗产工作保障机制,不断优化文化遗产保护法治与政策环境。各级人大、政府要加强执法与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进行综合考量,因势而异,用更加开放、理性、科学的态度来对待文化遗产保护,合理、适度的利用。
省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和省人大代表等出席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