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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垂范后世的盛唐法典

2013/12/4 16:14:26 点击数: 【字体:


《唐律疏议》:垂范后世的盛唐法典

长孙无忌像

《唐律疏议》:垂范后世的盛唐法典


《唐律疏议》:垂范后世的盛唐法典

白河书斋所藏元刻本《唐律疏议》 (图由晁会元先生提供)
 
    我国古代典籍浩如烟海,其中不少与洛阳相关:或由洛阳人所著,或所述为洛阳事,或成书于洛阳……在那些发黄的纸张背后,闪耀的都是智慧的光芒。在本系列中,我们选取部分古籍,看看它们当年的模样。

    夫三才肇位,万象斯分,禀气含灵,人为称首,莫不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诸应讯囚者,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覆参验,犹未能决,事须讯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违者,杖六十。

    ——《唐律疏议》

    大唐功臣长孙无忌

    在法律界,有一句话很流行,那就是“西有罗马法,东有唐律”。这里的“唐律”,主要是指成书于唐高宗时期的《唐律疏议》。它是中国古代最完善的一部法典,对后世影响很大。而主持编修这部法典的人,是大唐开国功臣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字辅机,洛阳人,约生于公元597年。他祖上是鲜卑族拓跋氏,为北魏皇族支系,后因军功改为长孙氏,不过,长孙无忌本人并不擅长带兵打仗。他早年丧父,和妹妹一起由舅父高士廉抚养。高士廉才华出众,“少有器局,颇涉文史”,使长孙无忌兄妹也深受影响,一个“好学,该博文史”,一个“少好读书,造次必循礼则”。

    公元617年,李渊父子在太原起兵反隋。在此之前,长孙无忌的妹妹已嫁给李世民为妻。于是,他也开始追随李世民东征西讨,为其出谋划策。两人年纪相仿,脾气相投,遂成终生密友。几年后,也是他与房玄龄等人日夜奔波,内外联络,促使李世民发动了玄武门事变,李世民最终登上了皇帝宝座。

    历史上,人们对唐太宗李世民评价很高,认为他是开创大唐盛世的千古明君,而李世民念念不忘长孙无忌的功劳。他多次对大臣们说:“我有天下,多是此人之力。”在绘图于凌烟阁的开国24位功臣中,长孙无忌位列第一。

    尽管皇帝对长孙无忌兄妹恩宠有加,但他们的头脑一直很清醒。唐太宗几次要任命长孙无忌为宰相,长孙皇后一再表示:“妾备位椒房,家之贵宠极矣,诚不愿兄弟复执国政。”长孙无忌也极力推辞。不仅如此,为避嫌疑,他与其他朝廷重臣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不愿擅权的长孙无忌,把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国家的典章制度上。从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开始,他历经十年努力,主持修订了宽平严谨的大唐律法《贞观律》,这是“贞观之治”能够成功的重要保证。

    公元649年,唐太宗李世民驾崩,年轻的唐高宗李治即位。长孙无忌不负重托,又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主持修订了举世闻名的《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礼法合一

    唐初律法从隋沿袭而来,到《唐律疏议》才正式确立了自己的风格和体系。它修订于唐高宗永徽年间(公元650年至公元655年),初名《永徽律》,加上对律条进行解释的《疏议》后,即为《永徽律疏》,后称《唐律疏议》。这种“疏在律后,律以疏存”的形式,是中国法制史上的立法典范。

    作为一部刑事法典,长孙无忌在《唐律疏议》中将礼与法完美结合,充分强调了“德主刑辅”的理刑思想,奠定了唐代的律法根本。他在序言中说:“夫三才肇位,万象斯分,禀气含灵,人为称首,莫不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并认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也就是说,治国的根本在于礼治,刑罚是礼治的辅助工具,二者缺一不可。

    在立法上,长孙无忌认为“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也,乃以防奸恶而救祸患,检淫邪而内正道”,体现了教育为主的思想,很有积极意义。另外,古代官吏断狱,通常比较随意,喜欢以君主的意志为罪犯量刑定罪。对此,长孙无忌也有独到见解。他说,断案者不应该在未审讯被告之前,就凭主观臆断进行所谓的有罪推论。谁若在判决中置法律条文于不顾,就要受到惩处:“犯罪之人,皆有条制。断狱之法,须凭正文。若不具引,或致乖谬。违而不具引者,笞三十。”

    《唐律疏议》不仅是一部法典,也是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文献,人们可以从中看到许多有关当时社会经济的史料。

    比如,《唐律疏议》中规定,凡是故意以有毒的肉赠送他人或者出售,从而造成他人中毒的,判处一年徒刑;造成他人中毒身亡的,判处绞刑。如果有人因食用未被焚毁的有害食品而死亡,对食品的所有者要以过失杀人罪论处。——食品安全监管如此严格,唐代人应该不会为食品安全而担心。

    承前启后影响深远

    《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古老、最完善的刑事法典,又名《唐律》《故唐律疏议》,共30卷,分为12篇。它是前朝法律理论之集大成者,对后世影响深远。

    自唐高宗时期开始,唐代律法一直使用《唐律疏议》,再无更改。后世立法也以它为蓝本,如《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等,都脱不了《唐律疏议》的影子。不仅如此,它还影响了亚洲多国立法,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法典,大都以它为模仿对象。

    《唐律疏议》宽平严谨,被国际公认为世界五大法系中“中华法系”的代表。人们将它与古代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赞为“西有罗马法,东有唐律”。可以说,仅凭主持修订这部法典,长孙无忌就应名垂后世。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本人的生命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

    那是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唐高宗要废掉王皇后,立武则天为后。作为托孤重臣,又是皇帝的亲舅舅,长孙无忌极力反对这件事,从而为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公元659年,在许敬宗等人的构陷下,他被削爵流放黔州(今属重庆市武隆县),其子及宗族全被株连,有的被流放,有的被杀死。三个月后,唐高宗又令许敬宗等人复合此案,许敬宗派大理寺袁公瑜前往黔州,逼长孙无忌自杀。他毕生忠于大唐王朝,却换来这样的人生结局,未免令人叹息。

    洛阳古籍收藏家、白河书斋主人晁会元说,《唐律疏议》现存有多种古写本及刻本。“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有唐写本残卷,上海图书馆藏有宋刻本残卷,都是此书现存的较早版本。此外,还有北京图书馆所藏宋残本、吴县滂熹斋所藏元刊大字本等,都很有名。我收藏的《唐律疏议》是元刻本。”(原标题:《唐律疏议》:垂范后世的盛唐法典)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洛阳晚报(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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