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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平董桥遗址看西陵氏族之兴

2013/10/8 16:18:25 点击数: 【字体:


    河南省西平县吕店乡董桥新石器时代遗址,是一处以仰韶文化为主,兼有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东周文化和汉文化的多种考古文化共存的综合性、多层次的古聚落遗址。由于其地理位置重要,且与传说中的远古时期炎黄时代西陵氏族活动地域关系密切,故2006年6月,我们联合西平县炎黄文化研究会,西平县文化局等有关单位,对这处遗址作了初步调查,现将调查成果以及对遗址的初步认识,特别是与西陵氏族兴起时间与相关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不当之处,敬请各位专家指正。

    一 董桥遗址地理环境因素

    人类的生活离不开周围的自然环境,人类的活动也必定受周围自然环境的制约。在远古时代不同文化的产生与原始部落的形成,各个氏族的壮大、分化、融合与兴废等,除社会发展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之外,也与自然环境关系密切。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认识、适应与改造自然能力相对较差,所以,受自然地理环境影响深刻。人类的居址总是以自然条件较优越的地区作为首选,当人类生存能力增强后,才再向自然条件差的地区扩展。文化传播也是由发达地区影响不发达地区,先进的影响落后的,强胜的统一贫弱的,这似乎是古史演进的一般规律。

    董桥遗址位于西平县吕店乡董桥村东南部,东邻孙庄,北依西(平)出(山)公路,西、南两面有淮河的四级支流西草河从遗址西北环而折向东南,为洪河支流。河道宽15~50米不等,深2~5米不等。遗址面积约48万平方米。海拔70米左右,北纬33°22′,东径113°45′。东距西平县城27公里,西距乡政府所在地吕店3公里。遗址向西约10余公里是伏牛山余脉,地形西北高东南低,为山前冲积扇的东沿,北接师灵岗。师灵岗是舞阳岗向东的延续部分。其南面接芦庙以南坡岗山地。南北两面岗地高差均5~20米,其间为洪河上游,北有西草河、小洪河,南有青铜河,棠溪河众支流,水源充沛。再向西约10余公里是舞阳县和舞钢区东部的丘岭山地,海拔约200米左右。这样的地形大势形成舞钢区山地,向东为海拔60米的冲积扇,直至吕店董桥一带,遗址在平原与山前冲积扇的交汇处,北有师灵岗,南有芦庙以南山前岗地,形成钳形地势,董桥遗址正位于钳形口内侧的中心部位,属河旁的第一、二级台地,地质属第四系全新统。土壤为棕褐色重亚砂土,黏性较大,宜于保墒。就其自然环境与人类生存条件看,应具备以下诸特点:第一,人类这时已掌握了农耕技术,离开山地,摆脱了对山区的完全依赖;第二,面对辽阔的平原,有利于原始农业的开垦和发展;第三,如遇旱涝灾害农业欠收,仍可取山地物产进行补充;第四,这里交通便利,扼守着由豫东平原进入豫西山地和南阳盆地的交通要道,也是中原贯通南北之枢纽。

    董桥遗址的自然环境与地理条件,由于是在由西向东的钳形地势开口的内侧,这一带近山临水、背风、向阳、交通便利,面对辽阔的平原,和大面积的第四纪风成黄土,土地肥沃、气候温暖易于耕种,有利于早期旱地农业的耕作和便于远古人类的生存。所以,自仰韶文化早期以来,这里的古聚落层层叠叠,经龙山、二里头至东周、秦汉而未间断,特别是仰韶文化时期,原始部落聚居于此,也可算不乏睿智和卓见。

    二 董桥遗址年代上限与文化因素

    董桥遗址中的仰韶文化是其最早的考古学文化,也是我国古代新石器时代中期原始氏族社会逐步走向繁荣的物质 文化。它主要分布于黄河中游的中原大地,其中亦包括淮河北部诸支流的中上游地区,距今已有五至六千多年的历史。董桥仰韶文化处于仰韶文化发展的哪一阶段,包含着哪一种仰韶文化区域类型因素,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之一。

    据《河南省西平县董桥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以下简称《简报》),董桥仰韶文化遗物,均为就地采集,主要有陶器和石器等。陶器由于都是较碎的残块,详细说明似为困难,可辨出的器形主要有鼎、瓮、罐、盆、钵、碗、杯等。陶质是以泥质红陶与姜黄陶为主,但前者比例略大于后者,夹砂红陶次之,夹砂姜黄陶再次之,夹砂灰陶极少,夹砂陶砂粒与蚌料裸露于器壁而鲜明,泥质陶陶土多经淘洗而细腻,有少量红衣陶和少量的外壁为红色,内壁为灰色陶,多用于钵、碗类器。掺有较多蚌料的夹砂陶,一般蚌料颗粒较细小,主要用于鼎,个别用于罐,当都是炊器之属。《简报》根据陶器器形和陶质陶色与临近地区的仰韶文化相比较,认为多数器物所表现的泥质姜黄陶,器外壁为红色,内壁为灰色陶。红彩带钵,红顶钵,圆或扁圆形锥状和柱状高鼎足,以前在中原地区最早见于仰韶文化后岗类型[1],之后自安阳向南又在郑州大河村仰韶文化前三、前二和前一期中出现[2],再向南在长葛石固遗址Ⅳ期与V期裴李岗文化和仰韶文化中也有近似的红彩带钵和红顶钵[3],某些类似的特征,又在河南西部的淅川下王岗一期仰韶文化中出现[4]。从以上考古资料的分析情况和碳-14测年数据上看,仰韶文化后岗类型、郑州大河村前二和前一期、长葛石固V期和淅川下王岗一期,均属仰韶文化的早期。而董桥遗址的部分仰韶文化遗物,应为仰韶文化的早期。此时间是董桥原始聚落的形成阶段,也是这里的氏族部落的肇端时期。其文化因素是黄河中游地区仰韶文化早期普遍特征之一,也是黄河中游仰韶文化南渐进入淮河流域北部与黄河流域仰韶文化交汇地带的仰韶文化早期遗存。但是就其大部分鼎足以单一的扁圆或圆锥体素面居多,上部所饰指甲纹和指窝痕者极少(非发掘出土,似难准确,可采集品中确实是这样的情况),这一点与长葛石固Ⅳ期、V期,郑州大河村前三期仰韶文化鼎足特点接近,这一特征是明显的继承了裴李岗文化因素,与大河村前二期的多样化鼎足,上端均饰指甲纹和指窝纹的特征存有差异。以前一般认为“红顶钵”是仰韶文化后岗类型的重要标志之一,但长期以来后岗这类“红顶钵”的来源并不十分清楚。长葛石固裴李岗文化遗址的发现,使这一问题得以冰释,这种红顶钵就是来源于河南的裴李岗文化。石固遗址Ⅳ期裴李岗文化中已有较多的红顶钵出现。石固Ⅳ期的碳-14测定年代为7010±85年[5],石固遗址Ⅳ期数据较裴李岗遗址的最晚数据(ZK—571)7145±300年[6]晚一百三十年,比莪沟北岗的两个数据7240±80年及7265±160年[7]晚二百三十余年。以上数据表明石固Ⅳ期是裴李岗文化的晚期类型,也应是裴李岗文化向仰韶文化的过渡期。其年代当为7000年左右。大河村前三期的年代缺少测定数据,报告的编者“依据文化特征估计距今6800年左右。”[8]从年代上看,大河村前三期似与石固Ⅳ期相接,石固V期年代也无数据,而Ⅵ期碳-14测定年代为5215±85年,树轮校正为5845±110年[9]。V期的年代早于Ⅵ期则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依据器形特征推测,石固V期的年代约为6400年左右较适当。此年代与大河村前二期测定年代5920±185年,树轮校正距今6580±200年十分接近,据以上年代,大河村报告编者“估计前二期距今6400年左右” [10]。从以上石固裴李岗文化晚期年代和仰韶文化早期年代,与大河村仰韶文化早期年代的对比情况,联系董桥仰韶文化部分早期遗物的年代,其上限不会超出距今6800年左右,其下限不会晚于距今6400年是有可能的。

    董桥遗址虽位于淮河流域北部地区,其仰韶文化仍保持中原仰韶文化的特征,与石固裴李岗文化晚期关系密切。大河村前三期仰韶文化与前二期存在着差别,与董桥遗址仰韶文化早期和石固V期仰韶文化是有诸多共性。淅川下王岗仰韶文化一期中,也有一定数量类似董桥仰韶文化早期的鼎足[11]。除了证明他与裴李岗文化有渊源关系外,也可看出汉水流域的仰韶文化所体现的中原仰韶文化因素。这些因素的传播很有可能就是由黄河中游地区经淮河流域北部,穿过外方山进入南阳盆地而到达汉水流域的。董桥遗址或许就是这一文化传播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也是豫西南地区以及鄂西北地区沟通中原的重要线路之一。

    三 董桥仰韶文化的历史阶段与西陵氏族的兴起

    在我国漫长的原始社会发展史中,有“三皇”、“五帝”的传说。“三皇”有人认为即燧人氏、伏義氏、神农氏,“五帝”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有黄帝、颛顼、帝喾、尧和舜。以上氏族或人物大体代表了史前传说时代,和我国原始社会发展史上几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三皇”之末,神农氏又称炎帝,“五帝”之初,黄帝氏族的兴起,曾与炎帝氏族发生战争,最后归于民族融合与统一。所以,又把这一时期称为炎黄时代。
裴李岗文化末期与仰韶文化发展的历史阶段大致处于炎黄时代。这一时期是氏族社会发展的初期阶段,至仰韶文化中晚期,进入氏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繁荣阶段,这一阶段是黄帝族不断发展壮大时期,黄帝已成为统领“万诸侯”的氏族集团首领。《五帝本纪》说: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里提到的“万国”,实应是由各个氏族集团形成的多方诸侯。董桥遗址的仰韶文化当属仰韶文化的哪一历史阶段,属什么氏族,与炎黄时代的哪一些传说内容能相对应,现作以下分析。 炎黄文化的考古学文化定位,笔者在1995年新郑黄帝文化学术讨论会上曾发表己见,简要讨论了炎黄文化的考古学文化定位问题[12]。2005年,笔者在《新郑黄帝故里故都历代文献汇典》学术研讨会上进一步对炎黄文化的考古学文化定位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13]。认为仰韶文化来源于不同区域的两个系统,其文化载体与炎黄的历史传说基本能够相对应。炎黄两大氏族发祥于中原地区,炎黄文化分布于黄河中游的陕西、河南和山西、河北南部等地区,但以陕西、河南两地最为集中。

    陕西地区的仰韶文化主要集中于渭水流域的关中地区,来源于老官台文化。老官台文化属于陕西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陕西仰韶文化是继老官台文化发展起来的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较有代表性的遗址有西安半坡[14]、临潼姜寨[15]、宝鸡北首岭[16]、等。在已发现的仰韶文化中由于文化面貌特征的差异,又进行了区域划分,有半坡类型、史家类型、西王村类型(又称半坡晚期类型)等。这些类型代表了陕西地区仰韶文化发展的早、中、晚不同阶段。其中半坡类型属早期,史家类型代表中期,西王村类型代表晚期。

    河南的仰韶文化多分布在环嵩山周围地区,其来源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文化。这里发现具有代表性的仰韶文化遗址有陕县庙底沟[17],洛阳王湾[18],郑州大河村[19],长葛石固[20]等,亦按其文化面貌的差异,分为庙底沟类型、秦王寨类型和大河村类型。庙底沟类型代表中期,秦王寨和大河村类型代表晚期。河南地区以前发现的仰韶文化早期遗存较少,一些零星发现都与半坡类 型相联系,发现的安阳后岗仰韶文化,划为后岗类型。后岗类型的某些特征,在冀南地区和黄河中游的郑州地区仰韶文化早期中都有所表现。基本代表着河南东部地区的仰韶文化早期类型[21]。郑州地处中原腹地,是东、西、南、北四方文化的交汇传播之地。郑州西部的洛阳王湾一期一段陶器,如杯形口小口尖底瓶、窄沿盆、红色宽带纹彩陶等,都与半坡类型陶器接近,半坡类型特征在洛阳的出现,有两种可能:一是洛阳已纳入半坡类型的文化范围;另一种是受到了半坡类型的直接影响。郑州大河村前三期、前二期和前一期文化,为河南发现的又一处仰韶早期文化,特别前三期文化年代推测为6800年。这一时期后岗类型的红顶钵数量有所增加,而半坡类型因素的影响却比较弱。后岗类型的碳-14年代ZK0076为BP5485±105,高精度树轮校正年代BC4340—BC4004,ZK0134,BP5680年±105年,BC4470年—BC4249年[22]。按其高精度校正年代都没有超出距今6500年者,说明后岗类型较大河村前三期晚约300年左右,由于大河村前三期与石固Ⅳ期较接近,而且都是来源于裴李岗文化。所以河南仰韶文化早期似应划分出新的类型,只是河南仰韶文化早期遗存发现较少,确立区域尚有一定困难,董桥仰韶早期文化的发现,无疑丰富这一资料内容与认识。长葛石固裴李岗文化遗址中的仰韶文化早期遗存,称石固V期,与裴李岗文化晚期遗存有直接的地层叠压关系,但年代无碳-14测年数据,按器形和石固Ⅵ期年代推测大体与大河村前三期相当,以上两处遗存可代表河南仰韶文化早期早段遗存。董桥遗址中仰韶文化个别早期遗物的面貌特征,素腿鼎足、红彩带纹钵和红顶钵,属于仰韶文化的早期早段,有些红顶钵、带指窝纹鼎足年代应与大河村前二期和安阳后岗一期年代相当。

    从考古学文化分析和年代学对比情况看,董桥遗址的仰韶文化早期当属于炎黄时代的早期,这一历史阶段西平远古人类已开始定居生活,氏族集团业已形成。与历史传说相对应,史前时期为西平西陵氏嫘姓国。《史记?五帝本纪?正义》说:“西陵,国名也。”《路史?国史纪六》说:“西陵,黄帝元妃,嫘姓国。”这一古国在西平什么位置,文献也曾有明确记载。《水经注》说:“潕水又东过西平县北。县,故柏国也……汉曰西平,其西吕墟,即西陵亭也。西陵平夷,故曰西平。”《汝宁府志?建置篇》载:“西平县在府城西北一百三十里,《禹贡》豫州之域。黄帝有熊氏之裔,柏亮父,父子为帝师,肇封于柏,封为柏子国地。春秋为楚所并。”这些记载与地理位置都十分清楚,潕水即现今的洪河,依据《水经注》西平故柏国在今县西,而吕墟又在故柏城西,又是汉西陵县的所在地,董桥正吻合这些文献记载。故而认为西陵氏族的兴起,是在炎黄时代早期,与考古学文化相对应,即仰韶文化早期,到仰韶文化中、晚期黄帝氏族不断发展壮大起来,西陵氏族随着完成了母系氏族社会到父系氏族社会的转变,成为黄帝氏族的通婚族,并逐渐融入黄帝族。

    四 西陵氏族兴起初期的社会性质

    西陵氏族兴起之初的社会性质,从考古学文化定位到历史文献记载,推测当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这一时期考古学文化分布以黄河中游为中心,其早期以西部地区陕西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为代表,其中期以东部地区河南的庙底沟类型为代表,形成了炎黄时代炎帝文化与黄帝文化彼此消长的历史性转变。

    陕西的仰韶文化,早期已相当发达,几乎遍及渭水流域,而且对周围地区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晋南地区发现的仰韶文化,就有浓厚的半坡类型文化特征。东部地区的王湾、大河村、石固以 及董桥相继都有发现。但是到了仰韶中晚期,陕西的史家类型并没有产生多大影响,代之而起的是庙底沟类型文化在渭水流域的全面拓展,在环嵩山地区,特别是郑、洛一带仰韶文化中期遗存庙底沟类型几乎无处不在,且文化内涵都极为丰富,代表着仰韶文化的一派鼎盛景象。河南仰韶中期文化与早期文化一脉相承,来自裴李岗文化的鼎类炊器,从河南仰韶文化早期到中、晚期都连绵不断,与陕西仰韶文化以罐类器为主要炊器形成鲜明区别,也是庙底沟类型属于河南仰韶文化系统的又一例证。这些仰韶文化发展阶段的文化内容,与炎黄时代的历史传说相对应,陕西和河南两大仰韶文化系统的影响和变化,基本吻合炎帝和黄帝部落势力消长的情况。笔者曾论证过炎帝文化的发祥地不在河南,而是在陕西。“炎帝时期的社会经济、文化状况,与陕西省的考古学文化联系起来分析,老官台文化和仰韶文化的半坡类型与炎帝的历史传说非常接近,起源于陕西省的岐山、岐水,活动地域在渭水流域的仰韶文化遗址中……文化堆积较丰富,而且水平也较高,并对周围地区有直接的影响。”[23]炎帝时代的前期,经济、文化发展较快,实力强盛,对晋南、豫西乃至豫中地区都有一定的影响,但到后期,势力渐衰,而黄帝族的经济、文化则逐渐强盛起来,氏族侵伐,社会动乱,带来了母系氏族制解体,父系氏族制的形成。董桥遗址中的仰韶文化早期遗存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氏族集团。这一时段的社会性质,董桥遗址虽缺乏发掘资料证实,调查资料中所仅见的动物骨骼、房基红烧土残块,生产工具石斧、石锤、砍砸器、砺石、纺轮、带穿陶球等,因都是采集品,肯定不能反映其原始聚落社会经济的全貌,但较少的实物仍能窥见其一斑。房基说明当时的人们已过着稳定的定居生活,住所是半地穴式的经过用火烧烤的房屋地面和墙壁,农业虽不很发达,但粮食已自给有余,有了家畜的饲养,发现的石斧、石锤和陶球形抛掷器等表明,此时树木的砍伐,果实的采集和狩猎,仍是经济生活中的一部分。陶纺轮的出现亦说明,人们已能手工纺织,远离了兽皮遮身的时代。据相关文献记载,这一时期的社会仍处于母系社会阶段。《庄子?盗跖》:“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耕而食,织而衣,无相害之心。”这种民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社会,世系必然是依母系计算,完全是母系社会的特征。《商君书?画策》也说:“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这种没有刑制的社会,氏族内部实行公有制,大家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氏族首领的产生是通过民主选举,而不是使用暴力夺取。西陵氏族在6000多年前兴起之初,当是处于这样的社会环境,嫘祖为西陵氏族之女,被奉为古代养蚕、纺织的鼻祖,似仍带着母系氏族社会的烙印。到了炎帝后期,社会状况发生了剧变,“神农之末,黄帝受国于有熊,居轩辕丘,因以为号。”[24]这里所说在神农氏的末期,黄帝氏族拥有“有熊国”,成为一方“诸侯”,统治集团的核心聚落叫轩辕丘。《水经注?洧水》云:“皇甫谧《帝王世纪》:“或言(新郑)县故有熊之墟,黄帝之所都也。郑氏徙居之,故曰新郑矣。”古有熊国在新郑,与西平相距百余公里,当是受影响较直接的地区之一。《史记?五帝本纪》载:“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宾来从。……诸侯咸归轩辕。……代神农氏,是为黄帝。”司马迁记述了炎帝部族衰落,黄帝部族昌盛壮大的过程,也是社会性质发生了质的转变,母系氏族社会崩溃瓦解,父系氏族逐渐确立起来。《世本》说:“黄帝居轩辕丘,娶于西陵氏之女,谓之嫘祖,产青阳与昌意。”《史记?五帝本纪》也说:“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黄 帝娶嫘祖为妻,西陵氏族成为黄帝氏族的通婚族的原因,从客观上讲,这一氏族善长养蚕纺织而著称于世,嫘祖就是这一氏族集团中的发明家和杰出代表。她的突出贡献就在于顺应史变,在母系社会转变为父系社会的动荡历史进程中,联姻黄帝族,成为黄帝族中一支重要的发展经济力量,为解决当时人们穿衣问题以及中国丝绸的发明,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周易?系辞下》说:黄帝“垂衣裳而天下治。”后人疏周易解释曰:“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曰垂衣裳也。”这是说黄帝之世,人们已经可以人工饲养家蚕,纺织丝绸来解决自己的衣被需要,改变了长期以来兽皮、树叶作为掩身之物,不仅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而且也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史记集解》张晏说:“作轩冕之服,故谓之轩辕。”《通志》卷1《史记正义》也说:“黄帝制舆服宫室。”“(黄)帝作冕垂旒充行,为玄衣黄裳,以象征天地正色。帝观翚翟草木之华,乃染五采为文章,以表贵贱,于是袞冕衣裳之制与。”[25]由于养蚕与纺织的发明带来了原始礼制的产生。黄帝统一黄河中下游众多部落,组建了具有国家职能的社会管理机构,利用嫘祖发明的纺织物按不同等级做成官服冠冕,以不同的纹彩来区别贵贱,从此有了上下贵贱之分,产生了原始的礼制观念,也是数千年来等级制度的开始。

    结 语

    综上所述,远古聚落的形成和发展与地理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西平董桥遗址的优越环境和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氏族部落聚集的首选之地,也成为远古人类依托山区,逐渐向平原地区开拓发展的理想之所。

    根据董桥仰韶文化早期的部分器物特征,其年代上限已接近石固的Ⅳ期,或与大河村前三期相当,这一阶段是仰韶文化的初创时期,代表着河南仰韶文化早期面貌,并有半坡仰韶文化因素。其中另一部分早期遗物当于石固V期和大河村前三、前二期的年代相当,这一部分遗物后岗类型仰韶文化因素较为突出。推测董桥仰韶文化早期的年代约在距今6800~6400年之间。这一阶段是炎帝氏族发展的旺盛期,考古学文化是以陕西半坡类型为代表,其来源于老官台文化,并影响到晋南地区和豫西、豫中地区。河南的仰韶文化早期可以大河村前三期和前二期、石固V期以及仰韶文化后岗类型为代表,由于这段遗存发现较少,目前在豫西和豫中地区还没有自成体系的仰韶文化早期类型。到仰韶文化中期,庙底沟类型空前发展,影响所及在河南仰韶文化遗址中几乎无所不在,并扩大深入到陕西的仰韶文化遗址中。陕、豫两省仰韶文化的消长,与炎黄时代相对应,其早期与应是处于神农氏族的鼎盛时期,中期则是黄帝氏族的发展阶段,最终由黄帝氏族统一各个部落,形成天下一统的稳定局面。董桥遗址中的仰韶早期文化,当于炎黄时代西陵氏族嫘姓古国有关,西陵氏族的兴起亦当在炎黄时代的初期。此时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形成了男耕女织的经济发展模式,人工养蚕和纺织是这一时期的重大发明。其中嫘祖就是氏族中的发明家和杰出代表,并与黄帝族通婚,嫘祖成为黄帝之正妻,利用养蚕纺织技术加速了黄帝族的文明化进程,也为黄帝氏族统一各部落,完成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变作出了贡献。
有关嫘祖的传说和西陵氏族兴起之地域,遍及我国南北方诸多地方,这不仅是一种祖宗崇拜,英雄崇拜,而且也是一种民族文化之根的认同。如果从历史学、考古学角度去分析,来认识西平董桥的地理位置,考古学文化定位与历史文献记载,西陵氏族兴起于西平则是较为可信的。

    [1]1.梁思永:《后岗发掘小记》,《梁思永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1959年;中国社会科学

    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71年安阳后岗发掘简报》,《考古》,1972年第3期;中国社会科学院

    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72年安阳后岗发掘简报》,《考古》,1972年第5期。

    [2]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大河村》,科学出版社,2001年。

    [3]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长葛石固遗址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89年。

    [4]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淅川下王岗》,文物出版社,1989年。

    [5]同[3]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1979年裴李岗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4年第1期。

    [7]河南省博物馆等:《河南密县莪沟北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集刊》,1981年第1期。

    [8]同[2]

    [9]同[3]

    [10]同[2]

    [11]同[4]

    [12]蔡全法:《炎黄文化研究若干问题之管见》,《河南文物考古论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

    [13]蔡全法:《炎黄文化定位及其黄帝故都问题商榷》,《黄帝故里故都在新郑》,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年。

    [14]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83年。

    [15]半坡博物馆等:《姜寨》,文物出版社,1988年。

    [16]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北首岭》,文物出版社,1983年。

    [17]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庙底沟与三里桥》,科学出版社,1959年。

    [18]北京大学考古实习队:《洛阳王湾发掘简报》,《考古》,1961年第4期。

    [19]同[2]
 
    [20]同[3]

    [21]同[1]

    [22]许顺湛:《五帝时代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年。

    [23]同[13]

    [24]《帝王世纪》。

    [25][明]王凤洲、袁了凡、纲鉴:《五帝本纪?黄帝有熊氏》。

    作者简介:

    蔡全法,(1946年~),河南省孟津县人,197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河南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从事田野考古与研究工作。曾任所第二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郑工作站站长、所业务科科长等职,现任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省文史馆馆员、河南省文物考古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等。迄今已发表简、报告、论文120余篇,合作出版著作2部,主编《考古钻探知识与技术》、《新郑郑国祭祀遗址》等著作。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西平网(2009-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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