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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先驱申启贤的故事

2013/4/8 10:51:48 点击数: 【字体:


    申启贤(?—1839年),字子敬,号镜汀,延津南街人。清嘉庆七年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后历任福建道、江西道监察御史、顺天府尹、仓场侍郎、礼、户、吏部侍郎、山西巡抚等职。

  申启贤体察民情,办事精细,忠于职守。在任监察御史时,曾两次上书皇帝,建议地方官员要经常“巡历乡村,化导士庶,体察舆情”,并要求官员本身应“崇简去奢,以培民气;严禁赌博,以靖民风”。这些建议均为皇帝所采纳。更可贵的是,申启贤目睹当时朝野吸食鸦片成风,沿海各省出洋贩运,内地州县烟馆遍地,白银外流,财政困难,深感痛心。嘉庆十八年(1813年),他拟就《禁鸦片法》奏呈皇上,提出禁止鸦片四条措施:(1)力禁出洋买运,以塞来源;(2)重惩官吏吸食,以示准则;(3)严禁开设烟馆,堵塞煽诱;(4)严加贩卖罪责,勿使流传。经皇帝谕准后,讯即晓谕各州县贯彻执行。申启贤的《禁鸦片法》比林则徐道光十八年(1838年)提出禁烟主张早25年,为后来的禁烟运动开了先河,被后人誉为“禁烟先驱”。

  道光元年(1821年),申启贤任顺天府尹,武清县发生严重蝗灾,申启贤亲自深入田间地头,体察灾情,并为捕蝗拟定了四条规定。其主要内容是:对生蝻地段,要求官府雇人按垄驱赶,并肩徐进,垄将虫蝻围歼于水缸中或壕沟内;对于飞蝗,则要求于田边燃柴,驱之使扑火自焚,或趁雨天蝗翅淋湿时,用高价收买蝗虫,以动员男女老少踊跃捕捉。此法推行三年,武清一带的虫灾得以控制。道光五年(1825年),申启贤调任仓场侍郎(驻通州,今北京通县,负责漕粮收贮。其所属有坐粮厅及各仓监督)。当时因运河水浅,南粮北运至津发生困难,皇上命申奏议。申拟订了改行海运的官商协作办法11条,在运、转、查、验、折耗、付酬等方面,条条明确周到,措施具体妥善,因而起运便捷,卓有成效,受到皇上“褒嘉”。

  道光十二年(1832年),申启贤调任户部右侍郎,旋即偕同顺天府尹徐镛拟订了《保甲章程》四条。重点是“清户口以便稽查,严比伍以核奸慝,散册薄以免滋扰,省繁文以杜需索”。这些措施,既加强治安管理,又限制胥吏勒索,有利于巩固清王朝的统治。皇上认为章程条款“均属周妥”,遂下令各地方官要“认清稽查,实力奉行”。

  清代,各州县均设有常平仓,贮粮备荒,平粜米谷。原属惠民措施之一,但行之既久,流弊滋蔓。申启贤针对时弊,筹议《平粜章程》六条:(1)场地宜城外分设;(2)禁米谷搀上土和糠;(3)粜价严禁私增;(4)升斗宜校准;(5)禁囤户冒买;(6)严禁胥吏勒索。经批准后施行。各地不仅革除了种种弊端,连贮额不足挪移银、谷的州县官员也受到了惩处。

  申启贤不但自己为官清正,勤政恤民,对家人更是要求严格,绝不允许家人仗势欺人。据传,申启贤老家与另一李姓人家中间隔一小胡同,有一次两家因地界发生纠纷,其弟派人持信进京求哥帮助。申启贤看信后,当即回信一封:“千里驰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尤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其弟看信后,深感惭愧,遂拆墙退后三尺重建。其邻见状深受感动,亦拆墙退后三尺重建。原先狭小的胡同遂变成了一条宽敞的大路。为弘扬这种礼让之风,当时的延津知县将这条胡同命名为“仁义胡同”。多少年过去了,当年申李两家的高墙亦不复存在,“仁义胡同”的美名却代代相传。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印象河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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