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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湿地(一)

2013/11/27 14:58:40 点击数: 【字体:


郑州黄河湿地(一)

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供图

郑州黄河湿地(一)

捕鸟者打开提包时,鸟儿已奄奄一息。
 

    由于历史的原因,保护区内一些滩区责任主体不明确,统一规划难,再加上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轻生态的思想,给保护区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保护区需要安静和稳定,但这里人太多,又一味开发

  从黄河花园口游览区向上游走5公里,是一块7500余亩的滩地,这里水草丰富,动植物资源分布很广,已经被划为核心区。在这个还没有保护标志的滩区附近,大片的农田点缀在苇荡之间,一对春日踏青的年轻人沿着一条约2米宽的小路曲折悠悠地从核心区深处走出来。路边,两处新开挖的鱼塘已经形成框架,等待着雨季来临就注水。

  3月23日,保护人员发现几名采集芦苇穗的农民正在嘀咕:这些已经死掉的东西为啥不能采。保护区管理中心负责人王恒瑞告诉他们:“核心区的一草一木都不能动,现在就是要树立这个意识。”

  据介绍,这些流动人员的违规行为相对容易制止,但对于鱼塘和农田,保护人员更多的是无奈:“有的鱼塘是在保护区成立之前就有的,新近开挖就不行,应该经过保护区的审批。”

  “保护区需要的是安静和稳定的环境,但咱们这个湿地的情况是这里人太多了,以前一直是一味地开发,遗留了很多问题。”王恒瑞说。

  桥通了,行人方便了,但保护区谁来保护?

  郑州至武陟的黄河浮桥附近,也有一块数百亩的滩地,与花园口游览区滩地不同的是,这块滩地上植被相对稀少,几乎看不到有任何植物或动物。浮桥上车水马龙,桥头蹲着一些牵着马匹供游人照相的村民。显然,这个去年通车的灰色庞然大物,一方面已经给过往行人带来了实惠,也给投资者带去了效益;另一方面,以浮桥为代表的位于或临近保护区的建筑,随着保护区的加强,两者之间的矛盾将越来越大。

  “修桥的时候,投资者说得到了河务部门的许可,但在湿地保护区内,湿地管理中心却不知道。桥通了以后,这一带人员嘈杂,已经对保护区造成了一些不可挽回的影响,我们正在协商,要设置明显保护标志,设立隔离带,严禁翻越,禁止过往车辆鸣笛、夜间开大灯影响区内动物等。另外,按照国家规定,占用保护区土地,应该按相应比例异地恢复,或者给予补偿。”王恒瑞说。

  保护区经营混乱,缺乏统一规划

  由于历史的原因,保护区内一些滩区责任主体不明确,经营状况混乱,缺乏统一规划。“存在许多不合理的现象,由于滩区涉及河务、土地、水利、农业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轻生态,也给保护区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王恒瑞举例说,惠济区近10万亩黄河滩区土地,除防洪设施建设用地1万余亩由河务部门管理外,绝大部分已承包给当地或外地农民,由于种植模式单一,耕作方式落后,对湿地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急需调整。

  在保护区给市政府的情况汇报中,湿地的历史问题已经被形诸文字,“保护区成立晚,位于人口密集区,人为活动频繁,人口和经济发展压力大,开发利用过度,湿地功能退化,是我市主要的风沙源地之一,保护形势严峻”。

  呼吁建立湿地保护管理条例

  幸运的是,随着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进入实施阶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多方面关注郑州湿地。

  在保护区管理中心新建的博客上,一位市民留言:“真漂亮,我还不知道河南有这么美的地方,希望这样美丽的景色永远也不要离开我们!”

  郑州市人大代表岳德常关于制定《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议案,也在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与市民网络互动博客上被市民热捧。

  大家建议尽早制定一部措施明确、针对性强的地方性法规,把黄河湿地的保护管理、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合理开发利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看到这些反馈,湿地保护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现在,保护区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同时由于还没有执法队伍,管理中心对整个湿地监管能力很弱。(晚报记者 宋振科 游晓鹏 文/图)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郑州晚报 200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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