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1日,本报“非常档案”曾以《“康百万”打官司》为题独家报道此事,一本书、一位80岁老教师以及一个家族的恩怨,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今报记者 张少春/文 邱琦/图
8年著书“康百万”退休教师惹上麻烦
今年82岁的康靖是巩义市康店镇人,与山西乔家大院齐名的康百万庄园就在此镇。1995年,做过44年中学教师且退休在家的康靖有了一个愿望:他想写写康百万庄园。从此,康靖开始四处搜集资料,准备写书,这一忙活就是8年。其间,康靖和康百万后人有过接触,但很多康百万后人分散各地,无法一一联系。
2003年,文稿初成,康靖找到曾当过地方报纸编辑的贺宝石,由他整理、润色。2004年,246页的《康百万家族与庄园》出版。如今,连康百万庄园展厅的材料,都是来自于康靖笔下。康靖拿到了300本书,他说:“大部分书送给了那些给我讲过故事的人。”
但让康、贺想不到的是,麻烦很快来了。2005年3月,康百万后人康思恭、康慧英等找到他们说,书中部分内容失实,严重侵犯了其先人的名誉权,尤其是关于“康家没落”一章,有关小六、穷相、辑五(是康鸿猷的三个儿子)的描述绝大部分失实,甚至有意丑化。
康家后人接连发难状告出版社和作者
2005年底,远在新疆乌鲁木齐的康明亮(穷相之孙)首先发难,他将贺宝石、康靖和大连出版社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其先人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这是第一场官司。
紧接着,2006年2月25日,康思恭(辑五之子)、康淑月(穷相之女)、康爱菊(小六之女)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起诉贺宝石、康靖和大连出版社,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后追加精神损失费1.7万元。
于是,一场社会瞩目的官司开始了。
书本描述是否失实成为双方争论焦点
实际上,《康百万家族与庄园》大部分内容是为康百万做正面宣传。
双方的最大争议是:该书是否有失实之处?康家到底是如何没落的?
在康靖看来,康家没落的最大原因在于,“28杆烟枪”把祖宗家业和人吸垮了。这也是他写书的初衷,他希望警醒世人不要沾染毒品,否则会家破人亡。
康靖回忆说,小时候和父亲一起去庄园,看到康家每户都有人躺在床上吸大烟,家家比着吸,“光吸大烟每人每天得两三块银元,当时两块银元能买100公斤大米”,即使有万贯家财也折腾光了。在书中,康鸿猷第五子小六因为吸鸦片,变卖了全部家产。穷相小名叫“相”,康鸿猷第三子,因为抽大烟面黄肌瘦,人们背地里都叫他“穷相”。
辑五是当时康家主事人,书中说他是新中国成立后“被巩县人民政权镇压的第一号人物”,被枪毙。辑五是一名“讼棍”,善于玩弄权术,以老百姓掂大烟土和银元多少来办事。
但康家后人说,书里再三提到辑五是巩县被镇压的头号人物,事实不是这样;有关小六、穷相的描述也有很多失实之处;“28杆烟枪”的说法也不对。
被告答应不再重印部分存书已经销毁
因原告、被告是邻居,从小相识,两年来,双方都想协商解决此案,但一直未果。昨天下午,本报记者突然收到康思恭的妹妹康慧英老人的来信,称该案已和解。随后,记者从被告代理律师李效祖处证实了这一消息。
这份落款为2007年11月22日的和解协议写明:现存的《康百万家族与庄园》一书,贺宝石、康靖不再发行,也不再授权其他人发行;康思恭、康淑月、康爱菊保证自己并说服各自兄弟姐妹及其子女放弃对贺、康以及大连出版社的诉讼请求事项;贺、康通知大连出版社不再重印和发行该书;双方共同对现存的《康百万家族与庄园》进行销毁处理;协议生效后,双方互不再向对方提任何要求或起诉。
2007年12月16日,也就是协议签订半个月后,一部分余书已在巩义销毁。这场替先人索要名誉权的纠纷也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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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百万”的由来
明洪武七年,康守信从山西迁到巩县西孝义村,在洛河边开饭铺。到其后人康大勇、康应魁时期,康家鼎盛,家业遍布山东、陕西、河南三省八县,民间人称“康百万”。
1901年,慈禧与光绪回京路过巩县,康鸿猷晋见,他呈上请开封工匠赶制的银桶。桶内有一幅中国地图,金块代表高山丘陵,珍珠代表四大河流,北京是一颗硕大耀眼的夜明珠。慈禧很高兴,说了一句:“真想不到,这山窝窝里还有这样百万之富的人家。”于是,“康百万”成了“御封”称号。【原标题:退休教师8年著书惹麻烦 “康百万”两年讨回“名誉”】